來自銀監會的信息顯示,近期銀監會制訂了對外包服務開展風險監管評估工作的具體實施細則,監管評估實施細則近期將印發實施。
  據瞭解,今年7月銀監會發佈了《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非駐場集中式外包風險管理的通知》,近期又制訂了對外包服務開展風險監管評估工作的具體實施細則,提出以外包企業“主動申請監管評估”的模式,按照自願原則,將其外包服務納入監管部門的風險監管評估範疇,開展對此類服務的常態化風險分析、現場評估和風險處置工作,加強外包系統性風險防範。銀監會對外稱,該監管評估實施細則近期將印發實施。
  當前,銀行業紛紛採用IT外包支持信息化建設,外包服務對中小銀行的科技發展發揮了巨大推動作用,但在應用系統托管、數據中心服務等銀行業非駐場集中式外包領域形成了較高的外包服務集中度和行業依賴。由於外包企業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管約束,管理成熟度不高,風險控制能力薄弱,對銀行信息系統安全和可持續服務能力產生了影響。
  為了加強外包系統性風險防控,2013年11月26日,銀監會組織14家銀監局、25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了銀行業信息科技外包風險聯合監督平臺,開展對高集中度、重點外包服務的持續性風險監控與防範,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對29家銀行業重點外包服務機構開展了現場聯合檢查,全面覆蓋銀行卡、後臺作業、系統托管、應用開發等科技外包主要領域,加強風險監督。(周鵬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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