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蔣皓
  7月1日23時許,塗某與朋友蹇某在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世界之窗景區游玩時,看見前方的園區保安宋某拉扯、撫摸、親吻一女子,該女子有反抗、掙脫動作。塗、蹇二人上前詢問該女子是否需要幫助,得到肯定答覆後,塗某上前制止。推搡過程中,塗某腳踹宋某,致其左腿小腿骨折,經法醫鑒定為輕傷一級。
  後宋某稱自己被塗某打傷骨折,要求塗某賠償醫葯費5萬元。由於宋某所受傷被鑒定為輕傷,塗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的理由是大學生塗某將保安打成輕傷,行為存在“過度”嫌疑。
  7月9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7月16日,南山區檢察院對塗某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這件事情並未就此結束。事件被媒體曝光後迅速發酵,引發深圳甚至全國網友的熱議。網友一邊倒地認為,不能讓見義勇為者蒙受不公,稱“見義勇為尷尬了誰”。一時間,網絡上一片聲討,對政法機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形象帶來巨大衝擊。
  針對這一情況,7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及時發佈《檢方披露見義勇為大學生為何沒被批捕》,對不批捕原因進行了詳細解讀。文章發佈兩天后,閱讀數達3000餘次。
  文章稱,南山區檢察院審查公安機關提交的證據後認為,塗某推、踹宋某是為了制止其進一步糾纏該女子,並不能預見自己的行為會致宋某腿部骨折,不屬於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放任危害結果發生的情況,塗某沒有傷害他人的故意;塗某為保護他人的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推、踹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行為,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鑒於此,該院依法對塗某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消息發佈後引發社會強烈反響。微友大加贊賞:南山檢察院好樣的,能夠堅持真理,匡扶正義,深得民心。
  12月15日,法制網輿情監測中心發佈的政法機關微信影響力首期周排行榜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占據檢察機關影響力榜首位置,熱文TOP10中,更是占據6席。
  (原標題:解讀深圳大學生不批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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